2012-02-12

我支持長住外傭可申請居港權!

自從我做0左全職爸爸, 體會到照顧工作同家務勞動0既繁重後, 我對0個0的長年累月0係屋企照顧小孩0既家庭主婦 (包括後生時0既我阿媽同我外母) 同埋移住傭工, 培添尊敬之心。
「外 傭」無論在港居住多久,遭解僱後須在兩週內離港;從外國甚至內地來的「專才」卻不但可攜眷到港,他們的居港條件及逗留情況均沒有前者的限制,連續住滿 七年 可申請成為永久性居民。香港社會從來沒有認真討論過開放居留權予長年辛勤付出勞動建設香港社會的「外傭」;有移住傭工在香港工作廿年,為養育香港未來的 「人力資源」無聲地付出她們的所有青春,仍沒有平等公民權。這有何公義可言?
明天有個外傭居留權論壇, 請大家盡量參加。我有第二個論壇要去, 如果你會去, 請你幫我大聲0益一句: 「沒有移住傭工照顧小孩, 令打工父母無內顧之憂,香港無今日0既經濟繁榮。飲水思源,我支持居港滿七年以香港為家0既外傭可申請居港權!」

延伸閱讀: 移住勞工在香港的境況及移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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