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我看女童「寫真」事件

(原載《獨立媒體》)

本來以為女童寫真集事件告一段落,但見《獨立媒體》仍有文章評論事件,有朋友希望我整理一下想法,故成下文,供朋友指正。時間倉促,若有不足,請諒。

女性主義反色情產品,不是由於它們涉及性,而是由於它們往往把女性展示成男性的性從屬物 ── 即所謂「物化」。不過,何謂「物化」甚難界定,許多左翼人士擔心反色情一旦觸發社會大眾的道德恐慌,保守勢力會乘虛而入,結果嚴刑峻法下,導致各種表達自 由萎縮。而且,雖然色情產品大多以(想像的)男性性慾 (male sexuality)為銷售對象,但展示的以成年女性身體為主,一般假設成年女性都有自主意識(許多人認為十多歲的青少女也有這種主體性),知道自己的利 害所在,所以也不應過份管制。

許多曾經看過日本少女寫真的朋友,甚至一些攝影工作者,都指出這次寫真與該些寫真所用到的鏡頭語言,非常類似。筆者本身沒有看過整本女孩寫真集,但 從網上流傳的五六張圖片看來,攝影師的手法(如拍攝角度、構圖、景深、最後相片的選取等),都似乎是有意引導讀者的視線從正面或俯視的角度去注意女童身體 上某些屬私隱的部份,而不是女童的個性或她與環境脈絡的關係(這是與其他公認的藝術作品的最大分別)。

本來這些照片,與市面上許多其他「寫真」比較,只是小巫見大巫;但在今次事件上,主角是一名年僅六歲、從發展心理學角度,甚至可能還在前運思期階 段,不知道別人與自己有不同觀點的小孩。她是否能理解自己的相片可能成為某些獨特性癖好者消費的對象,能否有能力去判斷自己的最大利益,或者大人能否用女 童明白的語言,去協助她理解和判斷自己的最大利益,都成疑問。

所以整件事,對我來說,不是「女童照片露出底褲,不雅」,而是「一位只有六歲的小孩,在信任的大人的主使下,拍了一些照片,而該些照片有把女童塑造 成性對象(起碼對部份人來說)之嫌」。大人違反兒童利益去滿足一己的利潤目的,本身就有剝削成份,利用兒童充當意淫題材更抵觸兒童權利公約。我關心的不僅 是道德,更是不平等的權力關係造成的問題。我明白許多左翼朋友對「保護孩子」這類口號往往涉及的道德恐慌和法律禁制不安,但現實上,大人與兒童在權力地位 之間有顯著差異,所以合理地保護兒童免因大人的無知和自私而受傷害,我想是無可奈何的做法。

現時寫真集因輿論的壓力而下架,我認為已是恰當的結果。若這次我們袖手旁觀不去譴責這些侵犯兒童權利的實踐,難保下次書展之前市面已經出現許多更合法露骨的兒童寫真,到時才阻止助長性侵的戀童氛圍恐怕已經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