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6

梁天琦

今天不用回學院,走了去高等法院旁聽。許多年沒有到法庭旁聽了,原來現在進入前要通過安檢,水樽裡也不可以有水。

除了想一睹那位彭姓法官是何許人外 (她認為庭內拍攝陪審團的大陸男子是「無心之失」),其實最想見見梁天琦和其他被告。不算聲援他們,但我直到今天也不相信梁是共產黨卧底的說法,而且從我接觸的很多年青人看來,梁天琦之前的言論很能表現到他們的觀點,代表了一代人的部份心聲。作為教育工作者, 我很想知多一點。

控方連續傳召多名警方證人,都在兩年前年初一晚上有在旺角執勤。他們接連形容當晚的「暴徒」,充滿「敵意」,向警方投擲大量磚頭和雜物,對跌倒警員同僚拳打腳踢,行為近乎「瘋狂」。辯方大律師大致上沒有盤問控方證人,除了要求一位聲稱因被人推跌和圍毆而失去知覺、後來醒來休息過後又回到前線的警員,澄清其傷勢的情況。

在犯人欄坐著的五位被告,當中四位大部份時間都是低下頭;三個小時的聆訊,只有梁天琦由始至終端正地坐著,頭部微仰,眼望遠方,若有所思。

我基本上主張非暴力抗爭。但是若年青人感到機會結構的封閉、文化身份認同的受壓、制度化渠道 (包括議會監察和和平集會) 的失效,朋輩影響加上警方當晚的控制手法等因素,有人採取激烈的行為挑戰權威,我雖不同意,但可以理解。

法庭尋求的是報應上的正義: 無罪者可以釋放、懲罰與罪行應合乎比例等。我更在乎實質的公義:是什麼令這次「騷亂」可以發生? 政府可有檢討它過去多年的施政,是否有份迫使部份年青人走上此路? 還是直到兩年後的今天,除了不斷增強自身的威權外,仍未能回應年青人的感受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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